苹果公司在纽约被起诉,有消费者试图就防水性问题进行集体诉讼,声称前者在营销中对iPhone的抗液体浸润能力进行了虚假陈述。 与许多智能手机制造商一样,苹果公司在其iPhone系列中包含了一定程度的防水性,近年来设备声称的防水性水平在不断提高,并且也有大量落水iPhone失而复得还能用的案例,即没有任何额外的防水保护,掉进湖里的iPhone在几个月后被取回时仍能正常使用。
然而,周六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称,苹果夸大了其硬件防水能力。
这份13页的文件被列为"集体诉讼",安托瓦内特·史密斯列为原告,"代表所有其他处于类似情况的人",该文件瞄准了苹果对设备防水性的提及。例如,iPhone7被宣传为具有 "IP67"保护,可在1米(3.3英尺)深的地方提供最大的防水性,时间长达30分钟。
对于iPhone 11 Pro和Pro Max,苹果将其标为IP68等级,描述了其可在4米(13.1英尺)深处生存30分钟的说法。iPhone 12将这一要求推得更远,可在6米(19.7英尺)深的地方生存半小时。
然而,诉讼指出, "细小的免责声明不够合格",其认证水平是基于实验室的静态和纯水测试,与游泳池或海水不同。"这意味着设备落入游泳池或海洋的消费者其设备被水泼溅或暂时地浸入水中将被拒绝承保,因为水中含有氯气或盐。此外,据称保修范围不包括机身进液造成的损坏,通常这由液体接触指示装置变红来表示。
诉讼中说,苹果公司还建议冲洗与普通液体(如果汁或咖啡)接触过的iPhone区域,这可能会引入液体,使指示灯变红。这意味着按照这种指引去,设备有概率会被拒绝保修。
在原告史密斯的案件中,她被描述为布朗克斯县的公民,据说她购买了iPhone 8,设备经历了与水的接触,"与她的设备的IP等级一致,也与该设备的营销和广告中的防水属性介绍一致"。
原标题:苹果因标注iPhone防水要求与免责条款不够清晰而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