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上7时许,江苏常熟市公安局任阳派出所接到货车司机张师傅报警称,他在行驶至锡太路与G204国道路口往西100米的路边,两个陌生女子挥手将其车子拦停,请求搭个“顺风车”到前面的常熟市支塘镇任阳一带。
上车后,其中一名女子不但甜言蜜语对他不停纠缠,还十分主动地靠近张师傅,好让张师傅对她上下其手,把张师傅弄得晕头转向。
当货车开至锡太路与任蒋大道交界处时,两个女子突然说目的地到了,就让张师傅放她们下车。当时张师傅也没有多注意,停车放下两人后就继续往前赶路。当开到一家加油站准备给车加油时,这才发现,放在驾驶室里的14000多元货款不翼而飞。
常熟警方立即对类似案件展开侦查,很快确定了太仓籍犯罪嫌疑人陆某,并将这名女子抓获归案。
经过对陆某的审讯,确定了另一名湖南女子何某的身份信息,目前陆某已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何某已被网上追逃。
在侦查中民警发现,“色诱”嫌疑人通常两人一组,选择的都是送完货的货车司机,如果搭上车,一人便以色相对司机进行引诱,另一人趁司机不注意盗窃车内财物,得手后迅速下车,而一般司机都要等到了目的地,或者用钱的时候才会发现被窃。
以案说法:
盗窃数额较大的,会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