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处罚女性犯罪的刑罚数不胜数!除了典型的酷刑之外,其他刑罚则是极尽羞辱之能事。譬如,将通奸的女子公开示众裸身凌辱。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经此一闹,不少妇女不堪忍受,直接撞壁而死。其羞辱程度之深,可以想象!
两百多年前,乾隆皇帝过大寿的时候,英国乔治国王派出以马戛尔尼为首的庞大祝寿使团,前来中国拜寿。使团中有一位叫做亚历山大的画家,他以出色的水彩画技艺,留下极为宝贵的中国社会风俗画。其中一辐,是“枷号示众”,还有一幅,是“贯耳刑罚”。
“枷号示众”我们并不陌生,古代的罪犯大多会遭遇这样的处理方式。《儒林外史》中的一位汤父母汤知县,酷暑中将一位穆斯林在衙门前“枷号示众”,并且将数十斤牛肉堆放在枷锁上,终于导致该穆斯林死亡,引起一场纠纷。
至于“贯耳刑罚”,今天的中国人并不熟悉。原来马戛尔尼的使团到来后,有一位中国人对使团中的随员傲慢无礼,被地方官员判处“贯耳”的刑罚。图画中, 一位拖着辫子赤裸上身的人被绑在一个柱子上,一支箭穿过他的耳朵,将他的头钉在柱子上。他的头靠在柱子上,一点都不能移动,如果移动,可能会把耳朵扯下来。
画面中,罪犯的旁边站着两位满清官员,一位手里拿着很大的写着汉字的牌子。据说牌子上写的是他的罪行,官员向过往行人展示这位罪犯的罪行。不过亚历山大并不认识汉字,只是照猫画虎地描了几个似是而非的字而已。显然。这种“贯耳”刑就是一种示众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