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快递公司被罚10万,因未查验客户身份

蒋小涵 2017-09-24 22:15:49浏览次数: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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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之家(Chinaz.com) 8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1 日,我国《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正式实施,其中要求,除收寄快递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快递单必须实名,并且需先通过快递员检查验视。实行一年多后,仍有快递公司没有按照操作规范执行被处罚。

据云南网报道,云南省反恐办近日通报了 5 起《反恐怖主义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一家快递公司因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被罚款 10 万元。

据报道, 2017 年 6 月 22 日,保山市腾冲市公安局发现,云南某速运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一营业部在日常经营中未严格执行寄递物流收寄安全查验“三个100%”制度。经查,该公司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开箱验视的违法事实成立。

最后,市邮政管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该快递公司营业部处于 10 万元罚款,并对分公司负责人陈某和业务员燕某分别处于 20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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